有限责任公司验资资金的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验资资金的时间限制如下:发起人必须在公司批准设立之日后六个月内缴纳其认购的出资。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付各自认购的出资。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表签字确认的股票或者作为出资证明的其他证书,应当交付给出资的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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